利来老牌国际官网
四是积极推进新组建国有资产公司的准备工作。为了构建新的操作平台■★■★,在进行资产经营公司试点的同时,对组建新的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研究了拟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功能定位、治理结构、资本金等,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自2003年成立以来,国资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所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出资人定位,在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重组方面主要做了三大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为重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是以国有资本调整和推进企业重组为主线■◆■■,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推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三是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委成立后■◆★◆■★,针对中央企业数量较多、布局分散的状况,加大了中央企业重组的力度。
从总数上看,目前中央企业作为实际控股方的上市公司约有279家,根据公司注册地◆★★■■、上市地、发售范围的不同可分为5类■◆★★■,A股222家■★◆,H股39家■■,红筹股34家■◆■■★◆,B股18家,S股4家(其中A+B股15家,A+H股22家,A+S股1家)。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96号文■◆■、60号文精神,国资委每年都要组织一次规范推进改制方面的检查★◆◆,并于2004年会同有关部门到部分地区进行了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保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从检查情况看,几年来,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断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改制指导思想◆★◆★◆★,不断完善改制程序■■◆◆,使企业改制形成了规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推进中央企业非主业剥离重组★■★,提高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中央企业非主业剥离重组,在专门对中央企业房地产资源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印发《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国资函[2004]104号),推动了招商局集团公司将下属旅游企业划转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将下属房地产公司划转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带动了中央企业的非主业剥离,突出主业。
三是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重组联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五年来,为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在全国范围内的战略性调整,国务院国资委与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密切合作,通过实行资产划转、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结构优化调整。2004年国资委批准了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与四川长城特殊钢(集团)公司进行重组;2004年11月◆★■★,国资委批准了鄂州钢铁公司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钢的联合重组,将湖北省国资委所持鄂钢51%股权无偿划转给武钢;2005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柳州钢铁公司提出联合重组,国资委给予了支持。2007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本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联合重组■■◆◆◆★。
中央企业改制上市除了为企业发展筹集资金外◆■◆★,还规范了公司治理、从体制上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了国有企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运作水平。
2007年,国资委抓住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和回归A股市场的步伐。2007年中央企业下属的股份公司在A股市场进行上市、筹资活动的共25家,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7家◆■★■■;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的A股公司12家;包括中铝股份在内,回归A股的H股公司6家。中央企业下属的股份公司在境外股票市场(香港市场)进行上市■◆◆■■★、筹资活动的共14家,其中新上市公司5家。
一是制定有关文件,规范推进国企改制。2003年以前★★■■,没有全国统一的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指导性文件,各有关部门◆■◆■■、央企★★◆◆■、地方政府都从各自实际出发对如何推进企业改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制定了有关政策以指导改制工作。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些政策文件还不够系统★■■■,措施还不够严密■■★★■★,导致在前一阶段企业改制中出现了侵吞国有资产、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行为。为此■◆★★■◆,国资委成立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全国统一的政策文件,指导国有企业规范改制。2003年底■◆■,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2003]96号◆◆■■,以下称96号文);2004年1月,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4]4号)★◆★◆◆。2005年底,经国务院同意■■★,国办转发了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60号◆★◆■★,以下称60号文),从制度上进一步堵塞了漏洞◆◆。实践证明,96号文■◆■■◆、60号文等文件的出台,对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与过去相比◆◆,试点企业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基本分开,董事会的风险意识普遍增强◆★◆,决策更加科学,管理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肯定。
一是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加强对重组工作的指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资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目标以及主要政策措施。2006年11月该文件经国务院第155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6]97号■■■★,简称97号文)。
97号文的出台◆★★,在社会上和中央企业中引起很大反响,对规范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中央企业重组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快中央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截止2008年1月底,经国务院批准,共有47组83户(95户次)企业参与了重组■■■★★■,加上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已调整为交通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以及注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中央企业户数由最初的196户(加上铁道部移交的两家企业、新组建的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两家未列入名单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重庆汽车研究所,实际为201户)减少到目前的150户,共减少49户(如把重庆汽车研究所计算在内,共减少50户)。2007年,共推动了9组18户(次)中央企业的重组。
2003年至2007年底,共批准了52家下属企业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03年新上市公司12家,2004年新上市公司8家■◆◆◆,2005年新上市公司7家,2006年新上市公司13家◆■,2007年新上市公司12家。近60家企业实现了再融资,有6家H股公司回归A股。
通过重组,使一批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的中央企业退出了国资委直接监管序列,一批业务相关的企业完善了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了协同互补效应,一批困难企业实现了扭亏脱困,焕发新的生机,研究院所的重组提高了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并入式重组和资产无偿划转方式以及强强联合,增强了大型骨干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一是推进中央企业内部整合■★★,减少企业管理层次。2004年,国资委制定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04]232号),指导中央企业进行内部结构调整■★★。中央企业内部管理层次普遍减少,内部结构优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等一批企业通过内部整合◆■★★★◆,提高了企业集团控制力。
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要求,5年来国资委大力推动中央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上市。
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针对企业风险意识不强、风险管理薄弱的问题★★■,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以下简称《指引》)◆■■◆★★,并组织中央企业进行专题交流、开展专题培训。目前宝钢◆◆■★★、神华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化集团、中远集团、国投、中广核集团等中央企业正在探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国资委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积极推广六西格码精细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等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中央企业在这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三年来实施精细化项目260项★◆■★■,共创造财务收益12亿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等企业实现了集团★★“四个统一”: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统一管理银行授信、统一监管资金收支■■◆◆■★、统一调剂资金余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逐步建立★■“集中统一、充分授权、分级管理、权责对应”的管理体制模式■◆■■■,增强了集团公司控制力★■★★★■。
三是推进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工作。2005年国资委启动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工作,选择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试点■■■■,将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8户困难企业移交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将陷入债务危机的中国寰岛(集团)公司和中国唱片总公司交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托管,中国包装总公司交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托管。目前,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8户企业改制、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寰岛公司托管工作顺利结束◆◆。国投对中包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破产重组改制、诚通集团对中唱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托管重组改制,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五年来,通过股票发行,中央企业筹集了大量资金。2003年募集资金253亿元◆◆■,2004年募集资金642亿元,2005年募集资金768亿元■★,2006年募集资金1339亿元,2007年募集资金3178亿元★■◆,筹资量呈逐年上升态势,5年共募集资金6180亿元。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以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形式共募集资金6180亿元。2003年至2007年每年筹资额年均增长率达96■◆.27%◆★◆★。
二是规范电力企业职工持股。针对电力企业职工投资中存在的职工投资行为不规范、电力交易不公平、成本分摊不合理★◆,造成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资委起草了《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07年底◆■,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将于近日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电监会联合印发《意见》◆◆。为防止电网企业职工因持有发电企业股权所可能产生的不正当关联交易,造成不公平竞争◆★■◆◆◆,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意见》规定了地(市)级电网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所持发电企业的股权要限期清退或转让。除此之外,《意见》对电网企业其他职工投资发电企业以及发电企业职工投资发电企业行为也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
国资委成立就着手研究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问题◆◆■★★◆。2004年2月提出在中央企业进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报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明确了试点的主要思路和措施■◆■,并确定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为第一批试点企业◆★。目前,试点企业已扩大到19户★■■◆■,其中17户企业外部董事超过了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另外还选择了3户企业进行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试点企业建立健全了董事会运作基本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开始正常运行。外部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决策。普遍受到好评★■★。